关于16岁以下人士的居留证及特别永居者证明书有效期限的变更

自令和5年11月1日起,交付给16岁以下人士的居留卡或特别永居者证明书的有效期将发生变更。

交付日・在留資格2023年10月31日之前交付2023年11月1日之后交付
未满16岁的永住者以及特别永住者到16岁的生日为止16岁生日的前一日为止
未满16岁的中长期在留者在留期限的结束日期或16岁的生日,以较早的那一天为准在留期限的结束日期或16岁生日的前一天,以较早的那一天为准

另外,对于目前持有有效期至16岁生日的居留卡或特别永居者证的人士:

・如果您的有效期至16岁生日,那么该有效期将继续至16岁生日。因此,无需进行任何手续。

・16岁以下的人士更新有效期的申请,需要由与其同住的家属或代理人来办理(即便在16岁生日当天,本人也没有申请的义务)。

・如果您的居留卡或特别永居者证的有效期限是到16岁生日,并且已经办理了在2023年11月1日之后进行了再交付等手续的情况下,有效期限将会变更为16岁生日的前一天。


参照:出入国管理局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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