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资费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发生变化
请注意,在10月1日(星期日)之后,提交居留资格认定书交付申请或申请事项时,请在回信信封上贴上调整后的邮费(简易挂号)邮票。
寄送居留资格认定书等文件的挂号信邮费
※标准信件25克以内
调整前
标准邮费84日元 + 挂号信费320日元 = 404日元
调整后
标准邮费84日元 + 挂号信费350日元 = 434日元
请您多加注意。
请注意,在10月1日(星期日)之后,提交居留资格认定书交付申请或申请事项时,请在回信信封上贴上调整后的邮费(简易挂号)邮票。
寄送居留资格认定书等文件的挂号信邮费
※标准信件25克以内
调整前
标准邮费84日元 + 挂号信费320日元 = 404日元
调整后
标准邮费84日元 + 挂号信费350日元 = 434日元
请您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