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未携带或拒绝出示重要证件!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忘记带钱包或者背包出门,或者忘记将自己的重要的证件放到新的钱包里。有人会觉得这样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但事实上,在日本,若没有携带重要证件出门有时会发生大麻烦。

这里有三个例子作为参考。

〇未携带或拒绝出示在留卡
请随身携带在留卡,入境检察官,入境警备人员,警察等要求出示的情况下,请务必遵照指示出示在留卡。若在没有携带在留卡而被发现的情况下会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若拒绝出示在留卡的情况下会被处以1年以下的徒刑或2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〇未携带驾照
违规分数:无
罚金:3000日元
在确认实际取得驾照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是可直接将机动车从警局带回,但有些情况是需要本人改天再带回。

〇未携带健康保险证

在未携带健康保险证的情况下,原则上是需要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的。但在下列情况下,在因未携带国民健康保险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支付全额费用的时候,若申请获得批准,将可支付70%(或80%)。
1.因旅行等不得已的原因,未携带健康保险证而接受治疗时
2. 医生认为必要的辅助器具(如紧身胸衣)的费用
3.接受柔道治疗师治疗时
4. 医生认为必要的针灸、按摩等
5. 出国旅行(不包括医疗旅行)期间就诊时

参加社会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协会)时,如果全额缴纳了医疗费,可以作为医疗费得到报销。

健康保险的原则是持保险证到参保医疗机构的柜台接受治疗,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先暂时支付全额医疗费用,然后再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家属的家庭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不能全额报销。 按参保人或其家属在参保医疗机构接受参保医疗情况计算的金额的一部分(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参保医疗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计算)已缴纳)扣除相当于出资额后的金额将被退还。它还不包括健康保险未涵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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