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谨慎处理别人的邮件是犯罪行为吗?

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文化,法律也会根据文化而制定出来。在很多国家不违反法律的行为,或许在你现在所在的国家就是犯罪行为。既有轻度犯罪的情况,也有重罪的情况,请您注意。

例如,邮递员错误地将别人的邮件放入自己的邮箱中的情况并不少见。把它随便开封,确认里面的东西就不用说了,自己直接交给本人(即使是好意)的情况也不行。放置或遗弃被错误投递的邮件也是违反法律的。最可怕的是被视为“侵占遗失物”的情况。不仅有罚款,也有被逮捕的情况,所以要注意。

邮政法第四十二条(误投邮件的处理)
收到错误投递邮件的人必须在邮件上注明这一事实并将其放入邮箱或通知公司。 2.前款情况下,误拆邮件者应当修复邮件,并在邮件上注明误拆的缘由并标注自己姓名、地址或住所。

刑法第254条(侵占遗失财产罪)
侵占他人遗失财产、流走财产或属于他人的遗失财产等的,将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万日元以下罚金。

另外,丢失物品等贪污行为不仅仅指邮政物品。 贪污遗失财产的构成要件是“贪污遗失财产、流走财产或属于他人遗失的其他财产”,基本上是指未经许可拿走遗失或遗忘的财产。 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侵占遗失财物也是以存在不正当意图故意将其据为己有为前提的。

请不要粗心地把错误投递的邮件扔掉、窥视内部,或非法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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